各市、縣(市、區)地方稅務局、國家稅務局(不發寧波),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一分局、省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:
為進一步推進稅收誠信體系建設,提升納稅人誠信納稅的榮譽感和稅法遵從度,營造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,根據《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2011-2012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》(浙地稅發〔2013〕26號)要求,全省地稅系統與國稅系統聯合開展了2011-2012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。省地稅局、省國稅局對各市局上報的AAA級納稅信用等級名單進行復審后,確認5388戶納稅人為2011-2012年度AAA級納稅信用等級,現予以公布。
各級地、國稅機關要通過辦稅服務廳、網站以及報紙、電臺、電視臺等媒體,對A級以上納稅人進行大力宣傳,營造濃厚的依法誠信納稅社會氛圍。要根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結果,落實各類稅收激勵措施,大力推行分類管理和個性化服務,充分發揮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積極作用,擴大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社會影響,推動社會誠信機制建設,持續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。